招标信息
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半年高效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乙酸钠(液体工业级)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06 污水处理   水处理剂   水处理  
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半年高效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乙酸钠(液体工业级)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半年高效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乙酸钠(液体工业级)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半年高效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乙酸钠(液体工业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招标范围:恒隆水务预计量6000吨;港城水务预计量720吨;合计6720吨。2.2交货地点: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2.3交货期:接招标人电话通知后12小时内到货;供货日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招标控制价:67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6质量标准及等级:合格。2.7采购数量:恒隆水务预计量6000吨;港城水务预计量720吨;合计6720吨;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
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2023年上半年高效水处理剂采购项目-乙酸钠(液体工业级);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污水厂乙酸钠供货业绩。
说明:(1)投标人必须提供采购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采购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12-06 09:00至2022-12-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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