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区管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区管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6 环境综合整治   工程绿化   水环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管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姜行审备[2022]159号(泰姜行审备[2022]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管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梁徐街道、蒋垛镇、大伦镇、顾高镇、溱潼镇、淤溪镇、俞垛镇(新生产河及泰东河沿线)
2.2建设规模:河道护砌维修约640m;新建护岸360m,现状排水沟维修约0.2km;下河踏步维修约45处;新增安全警示标识约30处;绿化补栽约10万平方米;节点打造5处,面积约4万平米。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请登录)
区管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绿化项目
绿化工程绿化补栽约10万平方米;节点打造5处,面积约4万平米;河道沿线撒播草籽60万平方米。总估算价为770万元,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770.00
120天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扣除暂列金额)的60%,余款待养护期满并经审计结束后按双方确认价付清,本项目养护期为2年。(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必须提供能反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表。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⑤□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年月-年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
准)的绿化工程。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四方盖章);
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8时0分至2022年5月23日18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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